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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9年第7号
【颁布时间】 2009-08-25
【实施时间】 2009-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3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8月29日国庆庆典演练活动的交通管制通告

[接上页]

  七、8月29日6时至11时,前门东大街、前门西大街(不含南侧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绕行东、西二环路、两广路。在此路段北侧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八、8月29日11时至16时50分,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恢复社会交通时段内,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
  
  九、8月29日16时至联欢晚会演练活动结束,祈年大街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十、8月29日16时50分至21时50分,南长街南口至南池子南口由西向东方向,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非机动车可由石碑胡同北口向南、南长街南口向北绕行。行人可由大会堂西侧路西侧便道绕行前三门大街。机动车禁止临时停车和上下乘客,公共汽车甩站通过,地铁一号线天安门东、西站口除持有参加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出入。
  
  十一、8月29日16时50分至联欢晚会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广场(含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大会堂西侧路(不含西侧便道),除持有联欢晚会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前往国家大剧院观看演出的车辆和人员,可由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出入。
  
  十二、8月29日18时至联欢晚会演练活动结束,府右街南口(不含)至南池子南口(不含)由西向东方向,除持有联欢晚会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十三、8月29日20时至联欢晚会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金水桥以北至东、西筒子河路,除持有联欢晚会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十四、8月29日20时30分至联欢晚会演练活动结束,南河沿南口(不含)至府右街南口(不含)由东向西方向,除持有联欢晚会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十五、8月29日21时50分至联欢晚会演练活动结束,南河沿南口(不含)至府右街南口(不含),除持有联欢晚会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地铁一号线天安门东、西站甩站通过。
  
  南池子大街、北长街、南长街,除持有联欢晚会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绕行正义路、南河沿大街、北新华街、府右街。
  
  在管制道路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六、8月28日18时至30日5时,劳动人民文化宫、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暂停对外开放。故宫午门、中山公园南门、东北门禁止游人通行,参加中山公园活动的人员可从中山公园西门出入。
  
  十七、在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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