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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9]44号
【颁布时间】 2009-08-05
【实施时间】 2009-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7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林园、同心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绿园区人民政府呈报的《关于增设林园街道和同心街道的请示》(长绿府呈〔2009〕11号)收悉。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成立林园街道办事处。区域为:东起基隆中街、新竹路、青蒲路,西至西四环路(以车家村、四季青村与其他村界作为区划界线),北起花莲路(以车家村村界为区划界线),南至西安大路、西环城路、隆化路、迎宾路(城西镇与西新镇界线)。将原铁西街道办事处林园、吉大和平社区调整到林园街道办事处管辖,调整后林园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0.36平方公里,人口77408人。
  
  二、同意成立同心街道办事处。区域为:东起西环城路,西至西四环路(以兴隆村、双丰村与其他村界作为区划界线)、西湖大路,北起隆化路、迎宾路(城西镇与西新镇界线),南至西新大街、支农大街、红领巾路(与汽车产业开发区界线)。总面积17.7平方公里,人口137628人。
  
  绿园区人民政府要立足稳定,妥善做好人事、财务交接等工作,不断强化街道办事处功能,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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