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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9]101号
【颁布时间】 2009-08-06
【实施时间】 2009-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测和地震小区划
  
  开展本市市区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项目调研、立项等前期工作。
  
  地震局
  
  发改委
  
  建设局
  
  规划局
  
  
  
  4
  
  防震减灾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认真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或工作会议,听取震情形势汇报,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地震局
  
  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
  
  地震监测预报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证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网(站)运行正常,确保监测资料连续可靠,信息传输及时准确、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地震局
  
  规划局
  
  公安局
  
  电信公司
  
  
  
  启动孟城、雪堰数字地震台站和武进苏19井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升级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分析软件。
  
  地震局
  
  发改委
  
  财政局
  
  规划局
  
  国土局
  
  
  
  6
  
  抗震设防管理
  
  加强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建设局
  
  地震局
  
  
  
  对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和特别重要的已建工程,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分期实行抗震加固。
  
  建设局
  
  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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