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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9]266号
【颁布时间】 2009-08-24
【实施时间】 2009-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7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规范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整顿规范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认真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整顿规范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烟酒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烟草专卖、酒类流通监管力度,规范烟酒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秩序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09年9月1日-2010年1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取得成效,特成立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联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云市政府副市长
  
  赵洪武市政府副市长
  
  王明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邮政局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李任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设烟草专卖整治办和酒类流通整治办,烟草专卖整治办设在市烟草专卖局,由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袁成兼任办公室主任;酒类流通整治办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邱立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从事烟酒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二)整治重点
  
  1.烟酒经营者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是否进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2.卷烟零售经营者是否在许可证指定的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是否从其他渠道非法购进销售卷烟,是否从事卷烟批发业务。
  
  3.酒类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溯源制度和酒类经营台账制度。
  
  4.运输、邮寄、携带烟草专卖品,是否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存储假冒伪劣烟酒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烟酒市场监管,确保销售旺季和节前市场稳定。
  
  (三)整治方法
  
  此次整治活动在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市城区统一纳入船山区实施整治,市级三园区根据需要积极协助配合开展好整治活动。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和大英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同步开展整治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15日)
  
  1.组织召开全市治理整顿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会议,对全市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2.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别知识,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专项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和信息,提高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9月14日前,各区县将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情况分别上报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整治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9月16日-2010年1月20日)
  
  从2009年9月16日开始,各区县按照市上统一部署,结合各区县整治方案,拉开全市烟草专卖和酒类流通市场秩序整治序幕,集中整治时间持续到2010年1月20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10日-2010年1月31日)
  
  各区县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0年1月20日前分别上报烟草专卖整治和酒类流通整治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区县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五、工作职责
  
  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负责分别制定全市烟酒市场整治方案;指导各区县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按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检查和督导各区县开展整治活动;积极衔接、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治活动。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并确定专人负责烟酒集中整治活动。
  
  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文化局:负责参与运输环节、邮寄环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活动。
  
  市广电局、遂宁日报社: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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