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19号
【颁布时间】 2009-08-21
【实施时间】 2009-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1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张大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胡振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侯明山省卫生厅副厅长
  
  费加省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雷云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郭齐祥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田立新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王同海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胡振国兼任。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