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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9]21号
【颁布时间】 2009-08-21
【实施时间】 2009-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1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09)

[接上页]

  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筑办、市金融办、市会展办。
  
  (七)在提高项目谋划水平上攻坚。
  
  围绕我市整体发展规划,要在骨干企业、重点企业的上下游产品配套、延伸产业链条、资源开发利用、科研成果转化上,包装和储备一批符合长春资源特征,具有产业基础,能够促进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项目。要积极谋划符合产业规划、城乡规划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项目,敢于谋划十亿、百亿、千亿级重大项目,为发展产业集群奠定坚实的基础。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各产业办。
  
  三、保障措施
  
  坚持以作战单位为主体,属地责任与领导、部门、产业办责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攻坚机制,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各项攻坚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机制。
  
  全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对九个月攻坚行动进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组织、谋划、指导、考核和总体协调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药监局及各产业办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攻坚责任。
  
  攻坚领导小组中的市政府领导,按分工对口负责招商任务,直接参与亿元以上项目的招商活动,并在攻坚行动期间,组织一次分管领域的专业化招商推介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是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攻坚内容,明确工作进度,落实攻坚责任,完成攻坚任务。市直各部门和产业办是服务主体,要下移服务重心,为攻坚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各相关责任部门、产业办和作战单位,要在每月6日前将上月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分析后,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
  
  (三)组织招商活动。
  
  围绕完成攻坚任务,实现攻坚目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110项招商活动。其中,市级招商活动32项,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活动78项。重点在北美、欧洲、日本、韩国开展汽车、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服务外包等专业性的项目招商;在东南亚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重点开展高新技术、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加强区域合作,以承接产业梯次转移,开展南部新城、北部新城、西南工业区、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西客站建设等重点项目招商为重点,继续深度挖掘“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产业聚集区、县域经济发达地区的投资潜力。
  
  (四)创新招商方式。
  
  攻坚行动中,要丰富招商手段,注重招商实效。在大型主题招商、专项招商、网上招商和叩门招商等传统招商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请进来”招商、展会招商和以商招商力度,积极探索园区招商、中介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等新方式。要突出抓好“五个结合”:一是大型主题招商与叩门招商相结合。要加大小分队叩门招商力度,增强洽谈实效;二是网上招商与“请进来”相结合。要特别重视“请进来”招商,根据来访团组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做好项目对接洽谈准备;三是专项招商与中介招商相结合。充分利用驻市外、国外办事机构,以及国内外有影响、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强力推动中介招商的市场化运作进程;四是展会招商与“以商招商”相结合。要突出重视以商招商,不断优化软环境,促进其增资扩股和再投资;五是园区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相结合。按照“双方共同投入,发挥各自优势,按投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的原则,合作建设新型工业园区。通过引入生产上、下游产品的大企业,带动相关的产业链企业入驻发展。
  
  (五)加强考核奖励。
  
  要加强考核工作,加大奖励力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部门、产业办在攻坚行动中服务、支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先进集体、优秀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引进投资5亿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签约落地项目,经市商务局审核,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批准对各作战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给予重奖。同时,依据《长春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奖励招商有功人员。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优化招商环境。
  
  建立和完善项目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的“绿色通道”建设。由市软环境办牵头,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以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目标,建立全市投资环境监控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环境考评工作,加强投资环境的社会监督。
  
  (七)营造招商氛围。
  
  新闻宣传部门要对招商引资攻坚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利用长春招商网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招商项目信息,争取公众参与。调动全民招商热情,提高全民开放意识,形成良好的招商氛围。
  
  附件:1.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目标分解表(略)
  
  2.全市境外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活动安排表(略)
  
  3.全市境内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活动安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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