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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说明书管理,及时处理药品说明书中存在的问题,现就不合理药品说明书报告事项通知如下:一、不合理药品说明书是指经批准的,在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中发现的内容存在不合理情况的药品说明书。 二、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对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信函、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的不合理药品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和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局药品注册处。 三、省局药品注册处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局,并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修改完善药品说明书。 四、全省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说明书进行自查分析,发现不合理的情况,按24号令要求修订。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联系方式: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5号,邮编:310012,电话:0571-88903244,传真:0571-88903244。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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