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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党委是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高决策机构,担负着领导全市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职责。加强局党委自身建设,是公安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局党委总揽全局、科学决策、领导发展、驾驭局势的执政能力,把党委班子建设成为全市公安机关坚强领导核心的主要途径,也是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市局党委自身建设,局党委班子必须做好五个方面的表率: 一、坚持理论武装,做善于学习的表率。要把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技、法律政策和公安业务学习,努力做学习型领导、建学习型机关、带学习型队伍。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基本原则,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实现理论学习与促进工作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层次与质量,加速理论成果向能力素质的转化。 二、坚持服从大局,做服务发展的表率。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自觉地把公安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去思考,放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去安排,放在公安工作有效实践中去把握,做到胸中有大局,服务有举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安工作的重大需求,主动承担部门职责,敢于肩负工作重任,不折不扣、不等不靠、不推不拖,积极主动地谋全局、抓大事、把方向、定原则,做到方向明、思路清、措施实,切实提高驾驭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创新与发展、治安与民生等关系,不断完善治安、出入境、消防、交通等治安行政管理新举措,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 三、坚持解放思想,做勇于创新的表率。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应对新情况、新挑战,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变革思维方式,坚决破除盲目乐观的自满意识、不合时宜的封闭观念和墨守成规的僵化思维,着力研究那些超越于传统经验之上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要积极鼓励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创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保护基层开展警务创新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民警投身到创新实践中去,促使民警人人成为创新主体,努力在全警营造浓厚的创新工作氛围。 四、坚持转变作风,做务实干事的表率。要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市局党委成员每年要围绕一、两个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增强公安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要进一步健全市局党委联系指导制度,局党委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局和一个基层派出所,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寻策问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和症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局党委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分管部门民警代表座谈会,倾听民警呼声,征求民警对市局党委班子和市局机关建设以及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要严格落实市局党委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办、检查、评价、奖惩“四位一体”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的执行力。 五、坚持反腐倡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领导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就是奉献,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操守、重品行、做表率,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把市局党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完善公安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 2009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