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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厅党委《关于加强全省安邦公司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宁波安邦公司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安邦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凝聚党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金融守押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目标措施 按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安邦公司的党建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邦公司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隶属于市局党委领导,在市局机关党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安邦公司下属机构党的组织建制,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任务完成的要求设置。公司党委书记由总经理兼任,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也可配备专职书记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安邦公司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向市局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实行请示报告制。坚持同步推进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2、加强党员管理。安邦公司内部区分民警党员与职工党员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民警党员的组织关系,统一转入公司党组织,并严格按《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管理。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已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则上都应将组织关系转入,管理教育由公司党委负责,参照市局机关党员民警教育管理模式;因在农村(社区)担任职务等特殊原因,未能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按照流动党员模式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党委独立建立党员信息管理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统计工作由公司负责,年度党员统计报表由市局机关党委单独列报。公司各级党组织每月按标准足额收缴所属党员的党费,由安邦公司党委按季度全额上交市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按规定办理。 3、健全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内学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组织生活氛围。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组织活动的形式和教育培训的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依托街道(社区)等党员服务中心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感染力,提高教育实效性。建立健全党内关爱机制,开展组织关心爱护和服务党员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安邦公司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严格党员发展。市局党委授权安邦公司党委实施党员发展审批工作,每年初由公司党委提出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经市局审查确定后执行。发展党员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同时执行如下规定:(1)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优先培养发展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中的优秀分子,或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两年受到表彰的优秀职工。(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书面征求原籍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经所在党小组民主推荐、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并报公司党委确定。(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8岁以下青年团员还需经团组织推荐),并经公示没有问题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4)进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并通过函调(或外调)形式对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在批准加入预备党员前,要通过原籍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组织所在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5、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的激励引导机制,积极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创建“五好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示范岗”以及“青年文明号”、文明行业等活动,引导和组织广大职工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展示先锋形象。民警党员的奖惩按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相应职能部门办理。职工党员的奖惩由公司党委依照规定办理,并报市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