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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改造,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发展迅猛。当前,我省投资拉动战略力度不断加大,重大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尤其是,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管理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违法、非法生产现象比较突出,伤亡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为切实做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通力合作,切实落实冶金机械等行业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据统计,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4000多户。这些企业点多、面广、线长,除一汽集团、通钢集团等现代化大型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和生产工艺相对落后,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不完善,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这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体现了我国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直接影响整个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冶金、有色企业生产运行不正常,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大量加工制造型企业效益下滑,可能会减少安全生产的投入;同时,各地目前着力拉动内需,扩大基建规模,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开办小型生产经营厂点,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因此,各级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对抓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提升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能力。各级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尽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系,切实履行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业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同时,要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机械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联合工作机制,既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真正落实冶金机械等行业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二、加大力度,切实强化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当前,一些企业甚至个别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十分突出,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企业改组改制后,安全管理机构职能削弱,编制缩减,不能有效发挥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作用;同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部分人员素质不高,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自觉保证安全投入,搞好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等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计划、整改验收、整改建档等工作,并将日常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列入考核目标责任制,不整改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