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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建城[2009]35号
【颁布时间】 2009-08-12
【实施时间】 2009-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7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扩大内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部分城市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通化、辉南、舒兰的污水处理项目及榆树、镇赉、双辽、梨树、长白县、临江等垃圾处理项目在中央、省项目资金已经到位后仍未充分使用,十分影响项目进展。
  
  (二) 部分城市的项目运作混乱。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主管部门有的在发改部门(如辉南),有的在行政执法局(如桦甸),有的在区里(如白城),部门间缺少协调、沟通,一些城市项目操作者对项目申报程序、基本建设程序不清,走弯路多,影响进度。
  
  (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不够。部分城市到目前仍未建立有效的收费机制,白城市、伊通县、通化县等12个城市目前未建立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前三年可以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这些地方政府显然没有重视。
  
  全省目前只有9个城市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已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城市,必须立即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看,垃圾处理场已建成但没落实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的城市有:白城、通化、白山、松原,造成垃圾场运营不规范,达不到无害化要求。我省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落实的进度缓慢,主要是城市政府对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重视不够、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 再生水回用及垃圾处理项目进展速度相对缓慢。各城市的再生水回用及垃圾处理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进度普遍滞后,全省到目前为止只有长春市有一个再生水回用工程,全省80%的垃圾处理项目都处在刚刚开工状态,建设进度非常缓慢,距离全省到2010年的建设目标差距较大。
  
  (五) 部分项目利用扩大内需和“以奖代补”的资金仍未发挥作用。全省部分城市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仍未发挥有效的作用,如通化、白山、辉南等城市部分国债资金仍在帐面上,只有部分资金用于采购设备,实物工程量尚未形成,此次检查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督促,下步仍需继续跟踪。
  
  (六) 县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的技术力量普遍薄弱。通过检查发现,由于财力的限制,在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舒兰等部分城市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等有关工作准备不足,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担心项目立项后,国家没有资金支持,地方无法完成项目建设,所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进展十分缓慢。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逐步建立上下协调有力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要通过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资金引导和补助机制、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奖惩机制、排水许可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和运行效率。
  
  二是大力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步伐。已经开工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要大力加快建设步伐,地级城市和松花江流域的所有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务必于2009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其他城市的污水处理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年底建设完成,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将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追究有关责任,对当地所有涉水项目采取“区域限批”,并停止中央“以奖代补”等有关资金的补助。
  
  本次检查对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提出重点批评。按照国家要求,地级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底前必须竣工。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的建设进度十分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国家要求,延误了吉林省2009年整体的减排任务的完成,因此对该目在此提出重点批评,并于2009年8月末前将近期工程计划及责任人分配方案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各城市政府要建立有力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充分利用城市排水许可制度的落实,结合城市实际,采取提高代收缴手续费率、联合工商、公安、扩大收费人员队伍等形式,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延吉市、松原市污水处理收费效果很好,有关城市可参照学习。没有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前三年要尽快制定办法,开始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收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费用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足额补足,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目前全省只有长春、大安、镇赉、公主岭、扶余、榆树、德惠、敦化等九个城市开始征收了垃圾处理费,其他城市可借鉴这些城市尽快制定收费标准,加大收费力度。
  
  四是建立和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在线监测系统。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由于费用不足极易于随机停止运行,为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逐步建立全省城市污水、垃圾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在线摄像头、进出水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系统,以有效监管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行情况。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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