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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科教[2009]280号
【颁布时间】 2009-08-19
【实施时间】 2009-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的批复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天津住宅集团确定为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公司的综合实力,经专家考察和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为了提高住宅质量,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文件精神,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方面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在建设多专业协作、多层次联合和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方面,初步形成了集新型建材制造业、房地产开发业、建筑施工业和科研、设计、节能检测、物流供配、物业管理等与住宅产业化相关联的完整产业链,基本符合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要求,并具备了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条件。同意将你公司确定为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
  
  二、你公司在住宅产业化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围绕住宅产业化的目标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分步实施。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先导,以相关材料和部品为基础,以社会化大生产配套供应为途径,促进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适合工业化住宅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生产体制,使之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二)要以节能、环保、绿色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特色,大力开展住宅产业技术创新,加强新型结构体系的开发研究,建立和完善技术保障体系以及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部品生产工业化和施工装配化水平。
  
  (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强化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把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为改善人民的居住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此复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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