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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海府办[2009]229号
【颁布时间】 2009-08-18
【实施时间】 2009-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语委)。市语委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如下:
  
  主任:
  
  韩美(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李春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东(市教育局局长)
  
  委员:
  
  吴清德(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杨卫国(市发改局副局长)
  
  蔡俏(市旅游局副局长)
  
  任文高(市工招局副调研员)
  
  陈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彪(市人劳保局副局长)
  
  陈盈权(市教育局调研员)
  
  李克虎(市文体局副调研员)
  
  涂建明(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谢世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兰光(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王宁(市民政局局长)
  
  钟考峰(市民宗局综合科科长)
  
  文日坤(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局长)
  
  罗亚忠(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蒙高献(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熊华荣(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龙源胜(市外事侨务办调研员)
  
  王挺雄(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阶(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邓云彪(海口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
  
  温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符明全(团市委书记)
  
  潘志雯(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邢福田(市电信局副局长)
  
  陈奋(市邮政局局长)
  
  刘智群(海口晚报党委副书记)
  
  市语委是我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监督检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市语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盈权(兼),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公室负责市语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长期规划;负责组织落实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教学情况;为全市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和评估等服务工作。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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