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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国庆期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农办质[2009]16号)要求和河北省农业厅《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安排,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三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整改、“三品”监管薄弱环节查找和“三品”监管制度完善情况。 (二)获证产品标准化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内检员职责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包装标识等情况。 (三)“三品”标志使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对市场上使用“三品”名称和标志的监管情况、对冒用标志行为的查处和对标志使用不规范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三品”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安排,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等。请同时提交《“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实地检查。选择有代表性的“三品”获证单位、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查看,填写《“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附件2)。厅督查组在每个受检设区市重点选择4-6家获证单位和2-3农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其中,获证单位包括2-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1-2农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和1家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实地检查包括种植、畜禽和水产生产基地。 (三)检阅文档。查阅“三品”工作机构监管制度、年检资料、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查阅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四)意见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改进意见建议向当地主管部门反馈。 三、时间及行程安排 本次督查由厅种植、畜牧、水产专业组负责本专业无公害农产品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专业组督查工作不少于3个设区市;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工作不少于3个设区市。全省督查工作8月31日前完成,9月4日前各督查组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报督查结果。 各设区市有关单位要参照本督查通知和河北省“2009年全省认证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自查报告请于8月31日前对口上报省厅各督查组;各督查组汇总后,于9月4日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地要将此次督查作为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三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设区市和厅属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和厅督查组要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实际,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督查,狠抓薄弱环节,彻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实施跟踪调查和后续处理,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良好基础。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各地、各督查组要系统梳理督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研究提出科学对策;要注意发现好经验,积极总结推广。各地要结合“三品”督查活动的开展,立足“三品”长远发展,积极探索“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联系人:姚剑,电话(带传真):0311-86065019,电子信箱:zlaq@heagri.gov.cn 附件: 1、“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此表由各设区市有关单位填写,提供给厅督查组同时报厅监管办) 2、“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此表由各地自查和厅督查组填写并上报厅监管办)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工作机构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