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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多渠道筹措企业改造资金。通过政府补贴节能专项资金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解决企业改造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到节能改造中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用电功率因数。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资金补贴激励机制。改造资金的来源采取“用电企业自筹资金为主,政府适当补贴为辅”的原则。政府补贴采取贷款贴息、资金补贴和奖励等组合模式。据估算,全市改造资金总投资约1.6亿元,拟按总投资的20%予以补贴3200万元,由市财政从武汉电网建设与保护配套资金中列支,每年按1000万元左右安排,分3年拨付给武汉供电公司控制使用。武汉供电公司要制定相关补贴奖励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并取得实效。 (二)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各相关部门及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要明确各自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大推进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措施。市有关部门对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且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未按期进行整改达标的企业,将督促强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或其他形式的处罚。 (三)建立督促保障工作机制。供电部门要对新报装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严格把关,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提高功率因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改造项目做好审核、监测和统计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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