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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94号
【颁布时间】 2009-08-14
【实施时间】 2009-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1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热线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严格考核,提高效能
  
  (一)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负责对各联动单位承办工作的日常指导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认真负责、及时办理,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各级、各部门要将热线机构建设和办件落实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不负责任、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久拖不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二)各级热线网络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严格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考核工作,促进热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切实做好政府热线新闻宣传工作,树立政府热线的良好形象,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各热线网络单位要切实发挥政府热线作为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建设亲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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