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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
【颁布时间】 2009-09-30
【实施时间】 2009-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5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和发展项目优胜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2008年,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积极开展申报实施“优生优育优教工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工程、婚育文明工程、基层基础工程”创新和发展项目,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市创新和发展项目评估小组对各地上报的参评项目进行实地评估和联评审定,共评出创新和发展项目优胜单位9个,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优生优育优教工程优胜单位
  
  北仑区人口计生局
  
  二、基层基础工程优胜单位
  
  鄞州区人口计生局
  
  海曙区人口计生局
  
  镇海区人口计生局
  
  江东区人口计生局
  
  江北区人口计生局
  
  三、婚育文明工程优胜单位
  
  鄞州区人口计生局
  
  慈溪市人口计生局
  
  奉化市人口计生局
  
  希望各地各单位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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