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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第2号--倪慧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第2号
【颁布时间】 2008-05-04
【实施时间】 2008-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第2号--倪慧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等有关规定:倪慧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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