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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9]211号
【颁布时间】 2009-09-28
【实施时间】 2009-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2009)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病床等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8]46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单人间7间7张床,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三人间病房90间270张床,床位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9年10月10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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