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09]199号
【颁布时间】 2009-09-25
【实施时间】 2009-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9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负压病房和双路供电建设及市疾控中心防护用品经费的请示

省政府: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是我市唯一收治传染性疾病的市级医疗机构,也是目前我市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定点医院。按照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定点救治医院必须加紧建设和完善负压病房,做到能随时接诊病人,杜绝院感事件的发生。今年市政府投资105万元,已建两间负压病房。按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规定,非农业人口在150万以下城市的传染病医院,负压病房不少于4间。另外,该院所用电源一直是单路供电,这在没有特殊设备、设施和特殊工作任务时,可以勉强维持医院运行。但是,近年来,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所涉及的设备、设施明显增多,工作目标要求不断提高,单路供电已不能满足新时期工作要求。我市作为京晋门户,为了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严峻的防控形势,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负压病房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完善,需再增加负压病房两间及配套双路供电系统,需经费180万元。
  
  我市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市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病毒检测重任,目前,急需人员防护用品及消杀药品,请给予经费支持20万元。
  
  以上共需经费200万元,请省政府予以支持。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