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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公司《关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膜药栓产品提价的申请》(津金耀集团财[2009]1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价格核定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1949号)规定,经研究,对你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纳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壬苯醇醚栓、壬苯醇醚膜制定临时出厂价格如下:一、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对壬苯醇醚栓和拉西地平片两种药品价格的批复》(计办价格[1998]663号)规定的壬苯醇醚栓100mg*12粒/盒价格比价计算,你公司生产的壬苯醇醚栓100mg*10粒/盒,无税出厂价格10.4元。 二、根据实际生产成本情况,你公司生产的壬苯醇醚膜50mg*10片/本,无税出厂价格1.14元。 以上价格自2009年9月25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