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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9-24
【实施时间】 2009-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1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云南省云药之乡的决定

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促进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受理申报、审核材料、实地调研、专家组评审、云南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云药之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认定文山州文山县等20个县(市、区)为云南省“云药之乡”,名单如下:
  
  1. 文山州文山县
  
  2. 红河州泸西县
  
  3. 红河州屏边县
  
  4. 曲靖市沾益县
  
  5. 昭通市彝良县
  
  6. 昆明市禄劝县
  
  7. 昆明市寻甸县
  
  8. 玉溪市新平县
  
  9. 临沧市云县
  
  10. 楚雄州武定县
  
  11. 楚雄州双柏县
  
  12. 大理州弥渡县
  
  13. 大理州巍山县
  
  14. 丽江市玉龙县
  
  15. 丽江市永胜县
  
  16. 迪庆州维西县
  
  17. 迪庆州德钦县
  
  18. 怒江州兰坪县
  
  19. 普洱市思茅区
  
  20.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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