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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几年来,检察机关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改革,初步建立起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对执法活动监督与对执法人员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但是,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一项长期任务,已经取得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检察机关监督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不严密,一些案件管理监督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二是一些监督制度执行不力,有的还没有真正落实到执法办案活动中去;三是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监督的总体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这些原因,执法办案中的一些问题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有的执法作风较差、办案质量不高,有的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极少数检察人员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造成恶劣影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上不懈努力。 第一,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坚持把抓好法律规定的落实作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的重要目标,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促使各项执法活动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细化执行法律规定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力求使法律规定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改和案件清理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始终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 第二,进一步健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坚持把强化对自身监督制约作为检察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绩效综合考评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针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影响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严密的执法规范体系,扎实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对执法办案活动和执法办案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这一制度的法制化进程,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夯实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积极预防和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感情的行为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第四,进一步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接受监督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国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