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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09]174号
【颁布时间】 2009-09-02
【实施时间】 2009-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大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大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大同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饥等引起的对大同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太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发电燃料严重短缺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大同市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大同市行政区内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电力管理综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点城镇、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应急组织体系
  
  2.1市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我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煤供给和电力供应秩序的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发布信息。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委员会和市供电分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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