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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反映我市总体质量状况、经济增长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宏观质量分析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山西省质量立省实施方案》(晋政发〔2008〕7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质量状况分析,进一步摸清各行业质量管理底子,基本掌握全市质量工作总体状况,研究分析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质量问题,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真实客观原则。质量状况分析是基于质量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统筹分析,必须保证基础数据准确,基本情况真实,分析合理。 (二)务实功效原则。要结合当前质量工作主要任务,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各部门的信息一定要能充分代表本行业的总体状况和重点问题。 (三)逐步深入原则。结合我市总体行业产业布局和各行业实际,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为重点,先小后大,先易后难,逐步增加质量状况分析的范围和深度。 (四)时效性原则。全面及时收集信息和数据,及时按期发布分析报告,提高质量分析报告服务经济发展的时效性。 三、内容和重点 (一)主要内容。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环境质量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客观全面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科学总结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提出改进行业质量状况的对策建议和思路设想。 (二)分析重点。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食品、药品、建材(水泥、钢材)、危化品(电石、乙炔、甲醇、粗苯)、农资、农产品、燃油等;工程质量状况分析重点是: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装饰工程等;服务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餐饮、商贸、通讯、邮政、医疗、旅游、供电、供水、供暖、煤气等;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空气、水、土壤、噪声等。 四、组织形式 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各县区可参照市级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县区的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 五、分析依据 此次质量状况分析,原则上按照本行业通行的、统一规范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规范)、建筑标准(规范)、考核细则等质量水平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各质量指标进行检验、考核。没有统一标准可依的,要设计用户满意的评价指标,进行用户满意度测评。 六、时间安排 每年安排3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今年从8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2010年以后,每年自3月份开始,6月份完成。具体时间段安排如下: (一)数据收集(1个月)。各部门根据要求,进行必要的检验、考核、测评,完成数据收集和整理,形成本部门质量信息。 (二)汇总分析(1个月)。市质监局对各部门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进行数据补充。初步形成分析报告,召开领导组会议征求各部门意见,并报请市政府领导审议。 (三)形成报告(1个月)。批准定稿后,制作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政府《质量状况白皮书》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 七、组织领导 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涉及我市经济社会诸多方面,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体观。各有关部门要把宏观质量状况分析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指定具体业务科室承办此项工作,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联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负责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经费支持;发改委、经委、统计等部门负责提供全市总体经济数据和信息;科技、建设、农业、商务、卫生、环保、旅游、工商、质监、药监、检验检疫、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全面、真实收集质量数据和信息。市质监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沟通,科学分析,准确报告。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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