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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外经贸合[2009]37号
【颁布时间】 2009-09-03
【实施时间】 2009-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外经贸局、市外事办、市公安局等印发广州市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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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中查处(8月25日-9月5日):对调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落实责任,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组织赴境外务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分析总结(9月5日-9月15日):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监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完成本辖区、本企业工作报告并报上级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维护稳定、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理整顿的专门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外经贸部门要切实负起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协助、敦促和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采取案例分析、手机短信、编印成册等形式,普及防骗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要广泛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政策,便于人民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要把违规违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在相关政府网站公布;要充分利用商务部12312举报投诉公益电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展,适时组织对专项活动部署和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必要时也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区开展清理整顿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通报非法活动线索,并依法组织整顿和查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专项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于9月12日前上报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广州市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航浩
  
  副组长: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陈泳芳
  
  市外事办副巡视员 邓荣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靖
  
  市监察局副局长 蔡国强
  
  市交通工委副书记 萧史明
  
  市国资委副巡视员 吴邦灿
  
  市工商局副巡视员 林汉秋
  
  二、办公室成员
  
  主 任:
  
  市外经贸局合作处处长 张丽萍
  
  副主任:
  
  市外事办领事处处长 郑 钧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于雁群
  
  市监察局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刘创光
  
  市交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陈丽华
  
  市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副调研员 叶新明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 邓楚光
  
  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合作处),联络员:郭史贤,电话:88902206、81070579,传真:8109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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