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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9-22
【实施时间】 2009-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6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安监局、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举办国庆60周年焰火晚会的通告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市委、市政府定于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晚22:00-23:00,在市人民广场举办盛大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焰火晚会。为确保焰火晚会安全、有序,特通告如下:
  
  一、从9月25日至9月30日18:00,人民广场北广场实施封闭围场作业,禁止市民进入广场从事体育锻炼等活动。9月30日17:00前,市民可通过预留的通道进入沃尔玛超市购物,但禁止翻爬隔离围栏,禁止在通道上逗留、围观。
  
  从9月30日18:00至24:00,警戒区300米范围以及下列区域、路段、河道将封闭,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1.人民广场(含南、北广场);
  
  2.遵义路(邮电大楼--青云路口);
  
  3.瑞金南路(河滨公园正门--新路口--兴关路交叉口);
  
  4.都司路博爱路口--遵义路;
  
  5.都司路一中桥入口;
  
  6.实验中学靠南明河岸,帆影广场沿河段,省教育学院靠南明河岸,博爱路靠南明河沿岸,黔明广场河岸处、箭道街靠南明河岸。
  
  二、本次焰火晚会以施放高空礼花弹为主,可视半径较宽,在市中心区凡无高层建筑遮挡的地段均可看到。同时,贵阳电视台将全程直播焰火晚会实况,建议您可在家中收视。
  
  三、道路封闭期间,为了您的安全,严禁进入警戒区和在封闭的道路、河岸边观看。在警戒区外观看时,请您也注意安全,不要拥挤,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调度。
  
  四、燃放警戒区300米范围内的省、市广电大楼以及海关大楼、民族文化宫、贵阳一中、实验中学、沃尔玛超市、周边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单位,要对内部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制定防控措施,在燃放期间要做好人员值班、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周边居住市民也要在燃放前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楼顶、阳台等易燃物品,在焰火燃放时要注意安全,关好门窗,严禁攀爬屋顶或在户外观看。
  
  五、严禁市民自行燃放烟花爆竹。
  
  六、焰火晚会结束至9月30日24:00,上述道路方可解除管制,人民广场北广场继续实施封闭,直至清场结束。
  
  以上事项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给您及家人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祝您国庆、中秋快乐,阖家幸福。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贵阳市公安局
  
  贵阳市安监局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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