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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9]200号
【颁布时间】 2009-09-22
【实施时间】 2009-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6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西安道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西安道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津路网策[2009]158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安道地下停车场采取计时存车分段收费的办法,试行收费标准为:每日8时至23时存车以半小时计费,每辆每半小时收费不超过3元,每日23时至次日8时存车每辆每半小时收费不超过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军车实行免费停放。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试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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