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7-06-15
【实施时间】 2007-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录)

[接上页]

  第三,要把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涉侨刑事案件作为彰显我国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
  
  外事无小事。涉外、涉港澳台、涉侨刑事案件高度敏感,关系到国际政治斗争和国家对港澳台的工作方针及侨务政策,关系到对外法治形象。这类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和审判结果往往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稍有不慎就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攻击我国人权状况的口实,损害我国法治、文明的国际形象。因此,依法慎重、稳妥地处理这些案件,对于维护我国司法主权,服务外交工作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国际战略的中心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坚持首先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办好、把自己发展起来。在处理涉外刑事案件时,既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也要适当考虑外交大局,考虑被告人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双边关系、判决结果对外事交往的影响;既要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又要讲究方法,运用策略,三思而行,慎重下判,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既是落实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要求,赢得国际人权领域斗争有利地位,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不断走向文明与进步的需要。
  
  总之,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安危,事关社稷稳固,不可不慎。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方法历来有一条,就是抓关键,以中心环节带动全局。抓住影响大、震动大、效果大的刑事大案要案,就抓住了刑事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就能够带动刑事审判工作的全局。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摆正刑事大案要案在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妥善处理好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与其他刑事审判工作的关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全面提高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刑事大案要案往往牵扯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从公众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法治是不是有权威,打击犯罪是不是有力度,惩治腐败是不是“动了真的,来了硬的”,人民群众往往更加看重刑事大案要案的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因此,在媒体舆论的聚焦下,在“从重从快”的社会呼声甚至“民愤极大”的影响下,法官要真正做到“三尺平台决百讼,一纸判决安万民”,的确需要相当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所谓政治智慧,就是具有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牢牢把握巩固社会主义政权这个大目标,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分析、解决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法律适用的每个环节。所谓法律智慧,就是以忠于法律、服从法律、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作为宗旨,善于依照法律辨析判断、权衡取舍的能力、方法和技巧。具体到刑事大案要案审判来说,就是分清轻重缓急,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做到定罪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