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7-04-24
【实施时间】 2007-04-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第三届“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的发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接上页]

  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透明度不断增强
  
  人民法院在坚持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同时,通过媒体、网络和出版物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效裁判和发布审判信息。2006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通了“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为全国法院公开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提供了统一平台。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关注案件和工作成就的宣传报道。通过大力宣传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五、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不断完善
  
  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为保证审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采取了相对集中审理的办法。一般的知识产权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以上法院一审,对于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一审,同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批准了21个基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六、法官职业化建设不断强化
  
  目前全国各高级法院和许多中级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选配了一批政治素质较强、学历较高、审判经验较丰富的法官从事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据2006年统计,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各级法院十分注重对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培训,入世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8期共计有1035名法官参加的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各高级法院也普遍举办了类似的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全国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中涌现了以宋鱼水为典型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
  
  七、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为了共享国际上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知识,利用国际舞台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等开展合作,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有计划的开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经验较为丰富的国家、地区之间的业务交流,借鉴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知识,及时跟踪研究发展动向,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的审判机关,在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负有不可替代的法律职责。毫无疑问,经过近20年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法院有能力、有信心在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努力营造一个维权及时有力、审判公正高效、违法犯罪必究的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谢谢大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