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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企业经营农药、种子等,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三)大力发展邮政连锁经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依法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模式,培育农村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扶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省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邮政企业办理“三农”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按照《湖南省邮政条例》规定,免交登记等费用。 根据邮政农资连锁配送“统一进货、统一配货、集中验货”等经营特点,农资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三、引导扶持 (一)加强发展规划引导。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鼓励订阅农业科技报刊、聘请农技专家现场指导与服务等活动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服务“三农”水平。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工作,加大邮政与电子商务的融合,促进邮政物流网络和电子商务相结合,探索农村信息服务和实物流通资源整合的新模式,改善农村物流信息化条件,培育引导农民消费需求。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邮政部门要加大投入,解决村邮站建设、设施配置和人员补贴问题。村级组织要为村邮站建设提供必要条件,可在村级活动场所中考虑村邮站用房。各级财政要在有关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村村通邮”工程的支持力度,支持本地村邮站建设,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提升配送能力。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 四、合力推进 (一)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省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邮政物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掌握了解工作推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扶持农村邮政物流龙头企业。 (二)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整合速递物流资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