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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和功能,规范我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现对加强土地一级开发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土地一级开发管理重要意义 (一)明确土地一级开发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经政府同意和授权,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政府储备土地的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进度,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统一征收拆迁和安置补偿,并按规划要求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使该区域内土地具备供应条件的行为。 (二)土地一级开发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集中连片收储,科学制定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土地平整和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熟化”土地,按照“规划引导、用途管制、因地制宜”原则,合理安排土地使用各功能分区,做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有利于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产出效益,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加强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是加快新昆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有利于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做好土地资源保障。通过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可有效发挥土地储备杠杆和平台作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融资,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建设资金的有力保障。 二、严格执行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原则 (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土地一级开发是为了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更好地配置土地资源而开展的土地出让前开发,必须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经政府授权后,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承担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政府全资设立的国有公司。 (五)符合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土地一级开发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滇池保护等相关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应科学制订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土地一级开发片区规划,保证按实施方案进度和片区规划要求,有序有力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六)加强统筹管理和协调协作。根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收储进度和重点市政基础设施融资需求,对土地资源做好统筹安排,避免各个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出现重叠冲突。市级部门之间、市区两级之间以及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应加强协调和协作,保证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顺利推进。 (七)严控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引导作用和综合管理能力,严格控制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和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费用。通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完成片区土地“熟化”和片区外配套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和效益,力求土地最优使用和土地收益最大化。 三、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操作实施 (八)土地一级开发委托权限。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具有土地一级开发委托权,可授权所属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委托。乡镇级政府、村社和其他机构不得擅自委托和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清整储备项目等特殊用地,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九)各县(市)区操作方式。1、主城四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政府全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具体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可与所在区的政府投融资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联合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四区政府自行安排委托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应报经市政府批准。2、呈贡新城:按市委、市政府对呈贡新区有关政策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工作。3、其他县(市)区:对具备条件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由市土地储备机构与县(市)区政府采取联合储备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也可由县(市)区政府自行委托县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十)基本工作流程。1、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2、编制和报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3、组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融资;4、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协同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开展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5、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开展片区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6、委托审计部门对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将完成一级开发的土地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申报地块规划条件,编制和报批地块储备方案,适时组织土地供应;8、依据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收支预算,财政部门返还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成本,依据经审计成本,向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支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