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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对符合条件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休闲项目,各级要争取省旅游扶贫资金和旅游发展资金的支持,重点支持和完善一批乡村旅游休闲项目。 (十五)积极落实我市加快旅游业发展政策,吸引本地和外来资金投资旅游开发,注重引进大企业,发展大旅游,打造一批旅游精品景区,把我市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华南休闲之都”。 (十六)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特色明显、游客喜爱的旅游活动,做到活动有主题,进一步推动清远旅游市场的发展。 (十七)大力开展我市旅游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院)企合作的方式,分期分批培训农村劳动力向旅游行业转移。旅游企业要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十八)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广东省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排头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鼓励和扶持旅游企业开发适合居民旅游休闲的线路,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各旅游企业要联动起来,互惠互利,共同振兴旅游业。 (二)各级在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和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准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休闲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