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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洪卫医妇字[2009]131号
【颁布时间】 2009-09-18
【实施时间】 2009-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03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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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人员培训
  
  1、各级各类医院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要熟悉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诊断方法,加强院感意识。
  
  2、各定点医院要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悉掌握甲型H1N1流感相关防控和诊疗方案、处置原则、工作流程等。
  
  3、做好后备梯队医护人员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熟悉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诊疗措施等,保证后备人员能随时投入工作。
  
  七、加强院感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在易于隔离、方便患者就诊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强探视管理,对有发热、流感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所有可能接触呼吸道发热病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口罩,发现有发热、流感症状的医务人员应避免接触患者。定点医院的环境布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要加强人流和物流的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八、演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定点医院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演练方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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