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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列入“10+X”工程立项中,实行领导分包制和“行政直通车”制度,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并给予重点项目政策扶持。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邮政车辆提供通行便利,有“中国邮政”标识的运输邮件和服务三农产品的专用车辆,凭公安机关核准的通行证,可以不受禁行路线、禁停地段的限制,并免除正在执行邮政任务车辆的停车费和通过收费道路和桥梁隧道时的机动车辆通行费。 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适度向农村邮政物流企业倾斜,对符合政策的农村邮政物流项目,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市商务局要积极推荐邮政企业向国家开发银行石家庄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政策性贷款。邮政储蓄银行要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做好涉农贴息贷款和代发涉农资金业务,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以优惠贷款政策服务“三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邮政物流业务推进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共同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邮政部门要抓住机遇,整合速递物流资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实施管理创新,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尽快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商务、农业等部门要协助邮政企业建立配套的规章制度,做好法律法规、业务和技术培训指导,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水平。农资管理部门要强化对邮政配送中心商品质量的监管,同时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村邮政物流和“农邮乐”三农服务品牌的宣传,为邮政物流服务“三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意见有效期自2009年9月8日至2014年9月7日止。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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