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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字[2009]296号
【颁布时间】 2009-09-17
【实施时间】 2009-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0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赣州市仲裁委员会的批复

市司法局:
  
  
报来《关于设立赣州市仲裁委员会的请示》(赣市司文〔2009〕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赣州市仲裁委员会。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筹建工作,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依法开展仲裁活动。
  
  特此批复。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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