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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定政办发[2009]119号
【颁布时间】 2009-09-10
【实施时间】 2009-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08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定西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定西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企业使用计算机软件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6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自觉使用正版软件、坚决抵制盗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市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出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分期分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各县区于2009年10月5日前将汇总后的摸底情况、实施方案以及第一批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企业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1年开始,重点推进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学习培训。对企业主管领导和信息部门主管人员就软件版权保护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软件技术知识以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检查等工作程序进行培训。
  
  (三)自查自纠。企业对自身使用软件的情况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的、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和纠正。
  
  (四)检查督导。市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依法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仍然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五)总结表彰。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结,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和通报表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建立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文化出版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市银监分局、市工商联、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1),建立由市文化出版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信息科长为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定西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协调,联席会议具体负责全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出版局,承担日常事务。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职责分工。
  
  市文化出版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推荐所涉及的正版软件名录,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市商务局: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提出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企业的建议名单。
  
  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中央和省属重要骨干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并进行规划,提出工作目标和分期分批完成任务的企业名单,强化其检查督导工作。
  
  市中小企业局:加强对市内非公有制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并进行规划,提出工作目标和分期分批完成任务的企业名单,强化其检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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