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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09]33号
【颁布时间】 2009-09-10
【实施时间】 2009-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我市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接上页]

  (一)听取汇报,了解全面情况。听取区县的综合汇报,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基层,检查基础工作情况。深入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企业和街道、社区,通过考察现场工作,查阅政策文件、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以及企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扶持政策的凭证等,检查基础工作情况。
  
  (三)直接访谈,核查工作实际效果。分别召开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人员、企业等方面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整改,提出督查意见。在每个区县的检查工作完成后,由督查组对当地自查情况和督查情况进行评估,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
  
  六、工作要求
  
  本次督查活动是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扎实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对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的及时总结。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要按照通知精神,围绕督查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充实督查内容,抓紧制定督查方案。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区县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政府领导下,依托各成员单位,全面配合全市督查工作。同时,结合督查活动,大力宣传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方针政策,认真总结好做法,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边督查、边研究、边整改、边落实。
  
  请各区县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联系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曹亚新
  
  联系电话:23306559、23317954(传真)
  
  电子邮件:caoyaxin0712@yahoo.com.cn
  
  附件:1.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略)
  
  2.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岗位情况调查表(略)
  
  3.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调查表(略)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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