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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9-09-15
【实施时间】 2009-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1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银川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为全面掌握我市R&D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按照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文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宁统[2009]113号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银川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银川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目的是通过清查了解我市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等情况。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科技银川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银川市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
  
  2、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
  
  3、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
  
  4、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
  
  5、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
  
  6、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
  
  7、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
  
  8、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2009年:9月底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等工作;12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
  
  2010年:1--3月开展基层调查;9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12月底前完成总结表彰等工作。
  
  2011年:12月底完成R&D资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五、清查的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任务多,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统计局、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工业和信息局组成银川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银川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相关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银川市相关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成立第二次全国R&D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行业和本地区清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六、银川市部门清查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卫生系统调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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