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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字[2009]294号
【颁布时间】 2009-09-15
【实施时间】 2009-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勃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沈兴明同志任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李洪午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
  
  免去康定围同志的赣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周丽萍同志任赣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列彭玲同志之前);
  
  免去黄杰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廖小波同志任赣州市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华晓斌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赣州市“十大体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钟晓宇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李易同志任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副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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