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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78号
【颁布时间】 2009-09-14
【实施时间】 2009-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3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200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立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从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高度,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政府和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事,构建“政府负总责”的防疫管理体系。
  
  (二)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秋防工作督查方案,对秋防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疫情发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免疫效果监测制度、免疫档案管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要组织对全市秋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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