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9]103号
【颁布时间】 2009-09-14
【实施时间】 2009-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参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参会工作方案 
  
  (市商务局)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定于10月20日-24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届时我市将组团参会。现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分团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
  
  团长:
  
  荣彤(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团长:
  
  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唐正保(市商务局调研员)
  
  崔崇恩(市财政局副局长)
  
  秘书长:唐正保(兼)
  
  分团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长:孙德政(市商务局世贸处处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厅2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太原日报社、太原电视台各1人。
  
  职责任务:负责与省团联络协调,安排分团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资料、经费、宣传报道等分团日常事务。
  
  (二)会展组
  
  组长:陈建新(市商务局外贸处副处长)
  
  成员:市商务局2人、高新开发区1人。
  
  职责任务:负责分团参展企业申报、展务、贸易成交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投资贸易组
  
  组长:任春燕(市商务局世贸处副处长)
  
  成员:市商务局2人、市发改委1人
  
  职责任务:负责招商、采购内容审定、参会项目征集、筛选、发布,组织指导成交项目洽谈签约,洽谈成果统计等。
  
  二、参会要求
  
  (一)本届博览会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魅力之城”4个专题。我省参会重点为三类双边贸易额较大、适应东盟国家需求的机械设备、电子信息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行业产品,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选择企业和产品参会参展。我市在有关专题展区分别申请6个展位。展位费及展位内部装饰布置费用由市财政支付。
  
  (二)各有关单位要收集筛选“走出去”项目、引资项目,并组织统筹落实好参展企业、参会采购商和“走出去”项目。
  
  (三)所有参会证件均通过网上申办,参展参会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务于9月20日前报分团综合组。
  
  联系人:孙德政(市商务局世贸处)
  
  陈建新(市商务局外贸处)
  
  联系电话:0351-2020223
  
  传真:0351-4221192
  
  E-mail::tyswjwmc@126.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