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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9]165号
【颁布时间】 2009-10-05
【实施时间】 2009-10-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5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萍乡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张和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胡立勤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陈冬生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
  
  钟许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局长
  
  肖放萍市审计局局长
  
  曾念辉市建设局局长
  
  李维庆市财政局局长
  
  邱志忠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向惠萍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新民市重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向惠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九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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