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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筑[2009]603号
【颁布时间】 2009-12-09
【实施时间】 2009-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9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09年我市继续执行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津注册并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均需参加本次统计工作。各监理企业须于2010年2月底前,在住建部网站上填报2009年度的统计数据。上报途径,请登录住建部网址(www.mohurd.gov.cn),通过“办事大厅”进入“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
  
  二、各工程监理企业仍沿用已发放“用户名和密码”,无“用户名和密码”的监理企业可向市建交委建筑业办提出申请。
  
  三、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对上报统计数据负责。各监理企业要依据《通知》的规定,认真研读统计内容、统计口径、统计要求,不得虚报、少报、漏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对于弄虚作假、迟报拒报的监理企业,要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公布。
  
  联系人:秦臻
  
  电话:27129778
  
  附件: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略)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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