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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09]54号
【颁布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09-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评定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2.运动治疗:能合理利用相应技术和设施、器具开展运动疗法、减重支持系统训练、轮椅功能训练、平衡功能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关节被动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倾斜式站立台训练和水疗等。
  
  3.物理因子治疗:能合理利用理疗设备开展低频脉冲电流疗法、电脑中频药透、颈、腰椎持续牵引、体外反搏治疗、微波治疗、超短波治疗、立体动态干扰电疗、针灸、按摩治疗等。
  
  4.作业治疗:能开展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和支具、压力衣制作等。
  
  5.言语治疗:开展常见言语训练、构音障碍治疗、吞咽障碍治疗等
  
  6.心理治疗:开展心理咨询、行为矫正治疗、认知心理治疗等。
  
  附件:
  
  天津市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申请表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
  
  
  
  机构类别
  
  
  
  
  
  医院等级
  
  
  
  管理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执业许可证号
  
  
  
  开户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及邮编
  
  
  
  
  
  卫生技术人员构成
  
  类别
  
  总人数
  
  职称
  
  硕士
  
  博士
  
  
  
  高级
  
  中级
  
  初级
  
  
  
  医生
  
  
  
  
  
  
  
  
  
  
  
  
  
  
  
  护士
  
  
  
  
  
  
  
  
  
  
  
  
  
  
  
  治 疗 师
  
  
  
  
  
  
  
  
  
  
  
  
  
  
  
  工程技术人员
  
  
  
  
  
  
  
  
  
  
  
  
  
  
  
  合计
  
  
  
  
  
  
  
  
  
  
  
  
  
  
  
  康复
  
  专
  
  业
  
  科室
  
  设置
  
  科室
  
  面积
  
  科室
  
  面积
  
  
  
  
  
  
  
  
  
  
  
  
  
  
  
  
  
  
  
  
  
  
  
  
  
  
  
  
  
  
  
  
  
  
  
  
  
  
  
  
  
  
  
  
  
  
  
  床位数
  
  
  
  
  
  现
  
  开展
  
  治疗
  
  项目
  
  
  
  
  
  
  
  
  
  
  
  
  
  
  
  
  
  
  
  
  
  
  
  
  
  
  
  
  
  主要
  
  康复
  
  病种
  
  
  
  
  
  
  
  
  
  
  
  
  
  
  
  
  
  
  
  
  
  
  
  申请
  
  意见
  
  
  
  
  
  (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评定
  
  意见
  
  
  
  
  
  
  
  
  
  年 月 日
  
  
  
  确认
  
  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医院等级” 一栏由医院填写(医院分级管理评审级别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级别),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不填写。
  
  三、“管理部门” 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或指定负责社会保险定点服务管理的科室(处)。
  
  四、“科室设置”一栏只填康复科室内部设置情况。
  
  五、“床位数”一栏是指康复科室设置床位数量。
  
  六、“现开展治疗项目”、“主要康复病种” 由申请单位填写。
  
  七、“申请意见”一栏由申请单位填写,内容应是申请作为工伤早期医疗康复机构的意向。
  
  八、“评定意见”由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填写。
  
  九、“确认意见”由市人力社保局行政部门部门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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