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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函[2009]181号
【颁布时间】 2009-12-03
【实施时间】 2009-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召开2009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和中央驻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全国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劳动保障事业服务,定于2009年12月9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楼会议厅召开2009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9日(星期三)下午2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楼会议厅(和平区建设18号)
  
  二、参加人员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工资和培训统计工作的同志。
  
  三、会议内容
  
  总结2009年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布置2009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请各单位按要求派员参加会议,并请提前15分钟到场。
  
  联系人:强盛;联系电话:23030918转8937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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