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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09]107号
【颁布时间】 2009-10-10
【实施时间】 2009-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7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海程经贸有限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宜春海程经贸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宜春海程经贸有限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王 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彭芦新 市国资委主任
  
  徐云珍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刘毅明 市国资委副主任
  
  宁惠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高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泽荣 市审计局副局长
  
  丁良义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熊渭林 市总工会副主席
  
  冉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翀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张颖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仁来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赵跃垦 市地税局副局长
  
  鲍水新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刘银和 市城管局副局长
  
  邹凯军 市房管局副局长
  
  苏兢聪 宜春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谭铁牛 宜春海程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毅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OO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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