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9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1
【实施时间】 2009-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中关村西区内道路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2月10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海淀区中关村西区内道路(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大街、海淀南路、苏州街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