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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劳发[2009]103号
【颁布时间】 2009-10-09
【实施时间】 2009-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8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认定和摸底调查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以及参保经办等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市国资委负责协助提供市属破产企业名单,并督促市属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医保工作;市监察局负责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全面落实,确保稳定。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应加强分析和预测,严格按照政策公开,办理公开的原则,落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全面完成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各区市县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政策宣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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