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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要广泛普及舍饲养畜。畜牧业是我市最具发展潜力的农村支柱产业,实行禁牧,决不是限制畜牧业发展,而是统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舍饲养畜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任务和禁牧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生产方式,普及舍饲养畜,引进繁育良种,改善种畜结构,提高种畜质量。要建立优质牧草饲料基地,指导群众有计划地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等牧草,特别要认真实施好玉米秸杆青贮工程,解决好舍饲养畜的饲草问题。大力扶持养殖龙头企业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发展设施化养殖业,切实抓好规模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化舍饲圈养,实现养殖业由分散牧养向现代化养殖的转变,为禁牧创造条件。 三、明确责任,确保禁牧工作顺利实施 禁牧工作事关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衡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县、乡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禁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县、乡、村、户要逐级签订禁牧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建立责任考核制度,确保每片林地有人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建立禁牧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禁牧工作情况。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将禁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支一定的工作经费和舍饲养殖补贴资金,加快养殖业结构调整和舍饲养畜进程。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推广人工种草、秸秆利用、舍饲圈养技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各级国土部门要负责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确定林地、草地面积,安排家畜圈舍用地。各级水利、水保、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负责做好项目区的禁牧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禁牧工作的合力,确保全市禁牧工作取得实效,合力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